Thursday, 28 July 2011

心愿の一二桩

今天收到另一个友人寄来的明信片,心情就一直很亢奋高昂。

这次她花了14天,呆在南美,啃了古柯叶,爬了马丘比丘,看了印加文化,
天啊!那是多么令人向往与梦寐以求的地方。


她说:这是一次心灵与肉体的洗潋,我绝对相信;
这也是她送给自己的20+20生日礼物,
她也说:那么艰辛、那么长途跋涉的走到这个岁数这个阶段,
不爱自己多一点,怎么可以?

对吧?
都这把年纪了,单身,
经济状况比任何人还要好,
是赚英镑的人,加上社会福利又佳,
时间充裕,不玩白不玩,时间也是要过去的,
这个我绝对举手起脚赞成。


又有一班性情相近、志同道合、品味高尚的朋友作伴游玩,
开口闭口是意大利文西班牙语,是去南美的最佳拍档。
别笑,刚刚看过电邮过来的相片,
哇!一个个不是JLo的肤色身段,
就是Willian Levy的好模好样,真叫人艳羡不已。

经历了那么多事故,
还是那么开朗,还是那么豁达,
还是那么看得开,最喜这种朋友了。
不爱拖泥带水,一如向日葵,
字迹透露她的正面乐观,
风趣诙谐,永恒的面向朝阳,
如无意外,这就是我要保留的人事物之一。

至于南美洲嘛!哈!那可是我的一桩心事。

不看印加王国,不看玛雅文化,
不探纳斯卡线沙漠上的蜘蛛、蜂鳥、猴子、蜥蜴,
不看Lake Titicaca,不看南半球的星空,
不喝智力的红酒,不尝阿根廷的烤牛肉,
行吗?
那就是行尸走肉, 那也叫苍白空洞。

Wednesday, 27 July 2011

Je N'ai Plus Faim

不骗你,吃饱了看这个世界会比较不一样。



肚子饱饱,脸皮老老,英人说什么Hungry Man Is An Angry Man,再贴切不过;英人更说You Are What You Eat,至传神不过。


从来都不必为节食而烦恼,爱吃什么就吃什么,腰围最胖的时候也只有30",更不爱运动,最讨厌汗流浃背,臭味熏天,真的胖到要运动的话,做家务肯定是最好的是纯体力消耗项目,那是一件不需绞尽脑汁也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情。


不是吗?头发夹起,出汗又出力,什么烦恼暂时先置于脑后,厨房用具至要紧件件清洗至无油晶亮,地板洗刷得清洁美观,窗外的花花草草照顾到青葱茁壮,比什么减肥健身跑步更来得有效。


那年临赴欧陆的前6个月已卸下业务、离开工作岗位,目的就是要去上烹饪课程。最后决定全情投入于面包糕饼制作课程,最令人雀跃是学会了做法式焦糖奶油Crème Brulée,真是好玩!


牛奶与淡奶稍微热了一下,离火;蛋黄、砂糖与香草、焦糖或咖啡精油略为混合搅拌均匀,然后缓缓加入刚刚才略煮过的奶油中,再加以搅拌,之后倒入高度只有2厘米的陶器是为最佳;烤箱热了,大约95度吧!放入中层,烤个60分钟,取出,撒上大量砂糖,再放入烤箱,这次热度要加至120度了,关掉中下火,只用上火,要加以留意了,烤到呈棕褐色,也就是所谓的caramel colour的颜色,也就是大快朵颐的时候了。


之后快快取出趁热上桌,爽脆的上层最好是用茶匙轻轻敲打,法国人最为浪漫,即使不为其色相,也要为其美妙悦耳的塔塔塔声响而来,然后撒上苦味巧克力碎,一杯现煮咖啡,那是人间美味!

Tuesday, 26 July 2011

S'il Vous Plaît?

拍照这回事,在当时的场与景,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或值得留念;若干年后,看着发黄的照片,人事已非,你才会莞尔,续而会心一笑,然后落泪。


都说了,青春就是本钱,非常爱拍照,依稀记得第一架相机是Yashica,永恒的V字形手势,大眼睛,兜风耳,晒得乌漆抹黑,爱戴大量皮革首饰,穿高筒皮靴,打钉牛仔裤,有时一件短裤加汗衫已足够,咧嘴而笑,十足十黑人牙膏,相信我,只要有人举机,何时何地,绝对少不了我的倩影 :)



那是没有数码的年代,如今菲林机已算是古董,可遇不可求;除了希望还是希望,希望拍照人要靠得住,希望友人千万不要没拍头只拍脚,希望那个陌生人不要手震,希望自己笑得明媚灿烂,好让我可以邮寄相片给远方的笔友,希望。。。。。可是希望归希望,希望这回事嘛!往往事以愿违,希望越多,失望越大;最心痛的莫过于菲林卡在相机里根本没转动,整装待发,兴高采烈的拍了一天,拍完了,底片要回卷,送去照相馆,冲洗出来的时候,柜台小姐说一张都没拍到,象征性只收个药水费,天啊!晴天霹雳。


现在的数码机就很好,起码一次过可拍上几千张,还可随意补拍或删掉,但即兴与未知也相对减少,一如辛波丝卡说的:Uncertainty is more beautiful,如今事事在掌控之中,不再有错愕或惊喜,这里头像是有个教诲,我倒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最近收拾完屋子,老好挚友D&S到访,吃过一顿饭,夜间心血来潮,搜出一大叠旧照片,看了都好笑,土到要命,竟学人扮明星,幸亏胜在年轻,还不致于疙瘩恶心。


当年流行过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什么?真的有穿过那件衬衫?唉!怎么可能会买那条裤子?哗!头发那么乌黑晶亮;哇!那时的皮肤健康嫩滑,一如剥了壳的蛋;喔!当年的小王子明明是明眸皓齿,怎么现在已人老珠黄? 哈哈哈哈!


不是吗?时间大师从来就不曾优待过任何人,庆幸当年拍了那些看似普通但却搞笑的生活照,最低限度在情绪低落之际还可博君一笑;至于那些不爱拍照的,一句话,还不是要年华老去?

会一直拍到老 。。。。。

Saturday, 23 July 2011

Wrong Can Be Fun, Mum!

重看Something's Gotta Give,Amanda Peet说得一点也没错-Wrong Can Be Fun, Mum!真的,错的人事物,配合对的天时地利人和,有时候也是可以很好玩的。


试想想,20来岁的女生,风华正茂,跟一个已经60岁的老头子在一起,照现代人的说法,应该是老牛吃嫩草。可是这只老牛并不是一般的油炸鬼,他幽默风趣,落落大方,处于半退休状态,钱财不是一个问题,又有大把时间谈笑风生、吃喝玩乐,对女生自有一套,全是上乘的享受,不能说是爱慕虚荣,年纪轻的男生哪能付得起?付得起的二世主也不一定有他的那个高尚品味。


导演也不是泛泛之辈,她是鼎鼎有名的南施麦雅。
 没印象?那应该还记得What Women Want这部佳作吧!



单单看这部电影的布景与实地拍摄已值回票价,男女主角的服饰是温暖低调的earth tone系列,配合那栋以米白色为主的室内设计与海滨别墅,美丽的South Hampton在夏日是浪漫的,连绵的浪花拍岸,戴安基顿只捡白色的鹅卵石,疙瘩得要命。夏日炎炎,女主角却爱穿樽领毛衣,我说是性压抑的自然反射;男主角年过半百,却只爱约会年轻貌美的女生,我说是有用完即弃的倾向,吃完记得抹嘴的表现。


精彩的片段太多,最经典的一幕是Jack在半夜撞见Diane上浴室洗澡和在床上剪掉她的毛衣,J&D的表现可圈可点,老戏骨就是老戏骨,看完你会对他们另眼相看,他们简直赋予这部电影一个全新的使命与感觉,谁说老年人就不能再度堕入爱河?谁说老了就得眼泪往肚里流?看她失恋的样子,天天触景伤情,时时嚎啕大哭,完全不受控制,最好笑是连自己的老花眼睛也和他对调了,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得又再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


电影原声带也照买不误,里头有多首老旧法式歌曲,完全配合心境气氛剧情,有一首竟叫做Je Cherche Un Homme-我在寻觅男人,堪称一流!



喔!差点忘了还有大帅哥Keanu R. 与 一场被删减的La Vie En Rose现场演唱,Jack的唱腔有板有眼,唱法语过关斩将,听得D泪流满面。


由衷的欣赏这种人生这种作风这种勇气,爱已经不容易,还要等到那个人那一天那一幕,可遇不可求啊!


还等什么?
可以爱又有得爱的时候,
人生苦短,要爱得义无反顾;比如朝露,更要爱到像是没有明天,那就对了!

Friday, 22 July 2011

爱神乜叉号

看看丘比特就知道了,一个蒙住眼睛、背部生有一对翅膀的小男孩,自小就拿着一只弓,背着一袋箭,被他射中,会得堕入情网;你说你说,爱情难道不是盲目的?偏偏当事人不信邪,总爱向虎山行,爱上不该爱的人,自讨苦吃。

最爱看希腊神话故事了,里头的人事物其实都是人生的借景,值得深思。

被塑造成调皮的小小爱神,希腊原名是伊洛斯Eros,古罗马人向来都没什么想像力,只会原文照抄,占领古希腊後,神话故事照单全收,只是把名字给改了,冠上拉丁文算数!

后来爱神就叫做Cupido了,也就是欲望的意思。他原是美神维纳斯与战神的私生子,美神一向都是善嫉好斗的,她哪里会心甘情愿的嫁给火神呢?何况火神又跛又丑,只懂得打铁要趁热,日夜埋头苦干;最后受不了老婆时常与战神幽会,他就制造了一张精巧的网,抓奸在床,让他们在天庭上出丑,闹得不欢而散。

是否有了姣好样貌,就不甘寂寞,非得兴风作浪不可?是否贵为战神,就可目中无人,一手遮天? 夫妻关系非一般人能理解,要是像火神那般的不解风情,冷落了娇妻,这里头肯定可以学到某些道理!其实这个个案并没有什么受害人;诚然,平实温顺的那个绝对是火神,但他可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佛都有火,偏偏他又是火神兼铁匠于一身,火气攻心,不燥才怪?

长话短说,天庭上的神比世人还乱,他们都一错再错,何况是我们?(在找借口)一旦发生这种事件,告诉你,消息通了天,当事人还蒙在鼓里,往往是最后一个才知道的,非常讨厌,一如火神,鸭子吃黄连,TLP。

经一事,长一智,不然还能怎样?

Thursday, 21 July 2011

上个星期五

Katy唱得再适合不过,MTV也好看,那些颜色,那些服饰,那些饰物,那些人事物 . . . . . 就连当年的青春偶像Debbie G和Sax大师Kenny G也来助阵!
一屋子的金粉/邻居的火鸟不知如何走了过来/
身上有股迷你酒吧味,想是喝太多了/DJ竟昏睡过去/
芭比娃娃在BBQ炉上烤焦了/还在桌子上跳舞/
还有黑暗中的裸泳,玩得也太疯了/可能亲吻也可能玩了3人游戏/
Last Friday Night//Do It All Again/


年轻真好,理由借口一篓篓,什么都可以乐上一天,当然什么也可以拿来悲伤春秋,就连鞋带发型的颜色也可以烦上一个季节。


非常非常的喜欢这首歌,在电台听到,感染力超强,不知不觉人又掉入记忆的深渊。


哈哈!人不轻狂枉少年,那简直就是我年轻时的版本嘛!

中学时的星期五是逃课日欢乐天,最后2堂物理肯定逃之夭夭。
买了鸡翼香肠啤酒姜啤,打个中觉,找到Hin Bus,去丁宜海滩露营了。
疯到半夜,营火快灭了,丢入薯仔,跳入海中夜泳,脱掉泳裤,skinny dipping:)

喧哗扰攘,目无尊长,口出狂言,青春就是本钱,不玩白不玩,青春也是要自指缝间溜过的。

T. G. I. F! 
Probably the best time in my life!

Blanco Y Azul

蓝白两色一直都是我最喜爱的颜色。

从衣着打扮开始说起吧!

蓝色又分水蓝天蓝灰蓝紫兰,都美;白色又分纯白米白象牙白奶油白,最疙瘩,衣物搁上一阵子不穿,会得发霉变黄,非常讨厌,非得用漂白剂一洗再洗不可。

那天看到一件水蓝色卡其布短裤,3个骨,爱不释手,配蓝白帆布鞋水手装,一定很好看。

喔!某某服装设计师说过:找不到衣服穿的时候,最安全的配搭永远是蓝色牛仔裤与白色衬衫,最最醒目,绝对不会出错!


前几年卖到火红的D&G淡蓝香水,要不是那让人惊艳的金棕色铜体与白色的泳裤在蔚蓝的地中海衬托下发生连锁效应,销售量可能就要改写了。

至于家居嘛!在这个没有四季的热带赤道上,炎炎夏日,暑气熏得人头昏脑胀,难道还要老寿星找砒霜吃,涂红菘黑吗?看了眼睛会痛。

在欧陆住过一阵子,最喜地中海的平房,尤其是希腊爱琴海一带的屋子,朴实无华,永恒的菘上一层白色,窗棂框框再油一层红黄蓝绿,褐红色屋瓦,紫藤爬上了屋顶,一望无际的蓝天白云与蔚蓝色海洋,夏日要喝柠檬酒去暑解渴,纳克索斯的Citron-香櫞尤为上乘,喝过就不想回家。

最难忘的要属摩洛哥的蓝白Chefchaouen,我叫它做蓝色小镇。

50年代后期才被嬉皮士发现的瑰宝,在莉芙山脉,空气清新,真是人间净土,像是天使打翻了蓝色颜料,一天一地都是粉蓝色,人口不到上千人,只有一条大街,其余的都是迤逦的羊肠小道,弯弯曲曲,地图在这无用武之地,永恒的迷路,荡失变相的成了一种乐趣,拐个弯,柳暗花明,又有惊喜!

不一定要闹哄哄或花红柳绿,人生也可以如蓝白两色那般清丽脱俗,照样活出一份淡定随性与悠然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