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天气,那种人文,那种风气,不是说想要忘记就可以忘记的。
永恒的阴雨霏霏,气温老是徘徊在8、9度之间,总是欲罢不能的买了好多双色彩缤纷的雨靴, 又老爱把雨伞遗留在Double Decker与书店里,不然就是咖啡馆;在启程回来之前,清了一屋子的东西,纷纷赠与邻居,结果送得最多的就属雨靴!
最爱清晨的那场小雨,施施然,不疾不徐,庭院的花草青翠碧绿,滴血的心也更像那颗被刀刺过的心。
没多余的钱购买上好的护肤品,信手占来的只有凡士林,以前我们叫它做Petroleum Jelly,涂得一脸一唇都是,还真可以抵挡得住那刺骨的寒风。要搭一程的巴士,再转一轮的火车,下午有时候3、4点就暗下来了,沮丧得很,日子就是这样的在人与人、肩与肩的阴霾之间穿梭而过。
也有晴朗的日子,但不多,益发的更加可贵;人总是如此这般,直至失去,才会懂得怀念珍惜。
要是遇到这种好天气,洋妞鬼佬最爱仰着脸晒太阳,一如向日葵与Sun Worshipper,对着太阳团团转,无日不欢。有时才一点点阳光,摄氏只有12、3度,晒到一脸雀斑,一如煮熟的龙虾,红咚咚,金发绿眼,也不穿乳罩,又开始秀胸脯大腿丰臂了,她们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我要从老远的炎热赤道跑来阴湿多雨的英伦三岛。Well,莎士比亚的后裔是不会理解我们的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之情意结;她们自有她们的优点,她们就不做无谓的呻吟,哈哈!谁又是辛弃疾?更不会无端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我说:这样的人生观是要简单利落得多了。
嗳!怎么无缘无故又想起了那段轻狂不羁的日子?
那时候的我,不是不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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