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4 July 2011

醉生梦死







一直都认为动物要比人类聪敏得多了,又再次得到证明。

哗!原来不止人类嗜酒,连蝴蝶也爱杯中物,还是第一次听闻,这是在锡兰航空杂志上读到的一篇图文并茂的报导,精彩极了!
关于蝴蝶的二三事,哈!可以写的多着呢!



书上这么说:太阳快要下山了,养蝶人洒了一大壶的酒在树叶上,不一会儿,嗜酒的蝴蝶就会闻香而来,续而聚在满是酒香的草地或叶子;要是遇上交配产卵的季节,一些蝴蝶更是翩翩飞舞远道而来,成群结队,集聚在地面或树叶,因为熟透的果子已渐渐发酵,那香浓的酒味简直就是它们的致命伤,哈哈!养蝶人要发达了。


那天去了一趟蝴蝶园,问了里头的管理员,得到印证,蝴蝶简直就是动物界里的酒鬼。它们有天然浑成的吸管,会得吸酗花朵的蜜汁,但不是每种花朵都如它们意,各种蝴蝶又有它们自己喜爱的花朵,不会随便吸食,疙瘩得很!

从小就喜爱粉蝶,由儿童乐园那儿得知,蝴蝶都是色盲,朝生暮死,眼睛看不见,偏偏又生得那么艳,造物者就是这样爱折腾。

比起英语的Butterfly,蝴蝶在法语中叫Papillon,读法是芭比蛹,好听得多也逻辑得多了;小时候想破了脑袋也不想不出一个所以然,那美丽的花蝴蝶怎么会是牛油与苍蝇变出来的呢?真是的。


三毛的晓梦蝴蝶,听得人泪流满腮,不是吗?她这么写,阿潘这么唱:那夜的雨声, 我还记得,说了什么话,对你 ,却都已忘,晓梦里,漫天穿梭的彩蝶,扑向枕边,说,说,这就是朝生暮死,不, 我不再 ,记得什么, 除了夜雨敲窗。

再来就是沉默的羔羊了,那是当年的奥斯卡双料冠军,安东尼那口流利动听的英式英语配冷飕飕的眼神和福斯特的精湛演技;还有还有,
别忘了他喝着契安地白酒把人肝当早餐,那满室的飞蛾与绿蝶,那只吵得要命的小狗,看过这部片子,脚底生凉。

至于梁祝,不能错过的是它的小提琴或二胡协奏曲,丝丝入扣、哀怨悲戚;好看的应该是最后那幕,彩虹升起,双双化为粉蝶,在人间蹁跹飞舞,一如茱丽叶与罗密欧,爱得那么深,命运偏偏作弄人,只好双栖双泣不分离。

喔!这个你们就别笑。
小时候垫着脚尖,偷偷躲在人家的五脚基看过的京华春梦,电视荧幕是那么的小,都可以看得津津有味,堪称经典!汪小姐采茶扑蝶,她那一身民初打扮,那两条油炸鬼辫子,那浓得连苍蝇都站不住脚的妆,不是不好看的,哈哈哈哈!

当然,最疑惑的莫非是那个多事的
周,好梦正甜,偏偏蝴蝶来入梦,这只流传了两千多年的粉蝶,连弗洛伊德也不解。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