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6 May 2011

爱。这朵金花

上帝在创造她的时候,心情一定十分漂亮。

独特突出的欧亚裔轮廓五官,长至蛇腰的微卷秀发,蜜糖色肌肤,堪称毫无瑕疵的美腿,来得有点鬼鬼的咬文嚼字,以及很不一样的歌唱技巧;别笑,连声音的表达方式都是一幅幅的流动式风景画。

当年离开槟榔屿远赴欧洲,坐在开往机场的车子里,听到的就是她那首得奖金曲;来到伦敦,友人邮寄的CD也跟着抵达,封面上的她穿着单薄的LBD-Little Black Dress, 在还有点寒意的巷弄里默默徘徊,看清楚了,地点竟是早春的巴黎。

美,已经不容易;美得不简单,更是难上加难。
美,也丝毫没有定义,只能说是纯属个人意愿、不在讨论范围之内的事,一如法国人说的:Les goûts et les couleurs ne se discutent pas!


-可以不用自己的脸孔做封面,能够想到用保鲜纸来包扎铜体,这就叫做过人的自负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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