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级蓝调与爵士迷,每晚都听,如果我不曾告诉你。
自中二起,就被班上的一位同学影响,一边做功课,一边牢记歌词,考试是个败笔,谁管呢?又不是要考博士医生工程师,不过80年代的钟灵中学,的确有不少英雄好汉隐藏其中,个个深藏不露,除了我这只懒惰虫。
这次要谈的是一首老歌,一首老得你我都还没出世的At Last,Etta James,1961年。
几个翻唱版本各有所长,唱Blues本来就应该impromptu,即兴随性又要有个性,尤其是听现场版本,唱腔是一回事,技巧又是一回事,有人歌声甜美但没技术,唱得一塌糊涂;有人技巧一流,可是歌声麻麻,衬托不起也带动不了听众的情绪,也是徒然。
最易接受的是Celine D的版本,丝绒般柔滑的歌声,唱现场最原汁原味,高昂精准纯熟,从不让人失望,也不搞花样,就那么简简单单、舒舒服服的站台上,这是一个漂亮的版本,专业!
碧昂丝最令人失望,不是我那杯茶,唱得一板一眼,虽与原唱相近,却毫无个性新意可言。
幸亏我们这一代还有一个美声Xtina,歌龄要属她最浅,又是白种人,根本不应该有这种“黑人”式的唱腔,但却最有爆发力,不管是她比较年轻时期或成名後的At Last,你会听得毛孔耸然,鸡皮疙瘩。最近听到她黑发时期的At Last,这是一个非常帅气的诠释,喜欢她一边唱一边眨眼,偶尔“哈”的一声,继续唱,忽而又一段笑声,然后一个转折,突然使出真功夫,高音去到那么高那么远,那贝音真的可达天际,最后唱完,扭动身躯,甩个头,抓起麦克风,摆腰,翘着屁股扬长而去,不是Diva是什么?
今晚心血来潮,很即兴的穿上天使之翼,背上弓与箭,播放At Last,走下楼,同事们正忙着烧七月十四的冥纸钱,突见一个白衣天使,手持酒瓶,对嘴唱着At Last,3个爷儿们看傻了眼,我是人,更是假洋鬼子,人鬼同欢,why not?做人何必太拘束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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